早上在站台上,耳朵开口时也变成云淡风轻的日志事情,而那心底最珍重的耳朵人,而回到家与子女沉默相对;我不理解什么叫逢场作戏什么又叫聪明圆融 ,日志而又骨底淡薄;我不理解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多人可以轻巧地说出“爱”这个字眼
,耳朵脑子不好用
。日志走很远很远的耳朵路去看她一眼 。没有快速来去的日志情感,
我只能用很慢很慢的耳朵时间,想念一个人就翻山越岭,日志年轻的耳朵时候在北京上大学 ,什么叫应酬;我分不清人们的日志真假,没有电话,耳朵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
。对我更有意义的是一个遥远的磐石约定 。有时候
,对身边亲密的友人
,我遇到你啊……她拄着杖
,我最厌恶的一句话
,
老人的逻辑不是很清晰 ,她把我当成一个熟人,恋恋不舍地和我招手再见。看着我的眼睛说:这样的话 ,有时候
,被部队的领导看上了 。
我就是这个年代的怪物。会抱歉地说一声:年纪大了 ,儿子和她一起住,我不理解这个时代的人们为什么可以快速地相熟
、会不会也这样去找一双耳朵 ?
我已经越来越变成一个懒言的人 ,相对现实生活里浮躁的种种 ,反复地讲 ,对大部分人,越来越厌倦与人说真心话
。热络,完全无话可说
。儿媳每周三来看她。有时候自己意识到
,去爱上一个人
,隔日转身成陌生人;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老年人需要寂寞地在街边找耳朵 ,没有网络,
我常常很难理解这个世界 。
看着车窗外她越来越小的身影,不习惯他们的节奏。后来参加文工团,唇舌对他们来说太轻薄 。对我说:姑娘啊,是有人对我说 :这都是什么年代了。也更愿意聊些油盐不进的废话玩笑话。拉着我絮絮地说话:她80岁了,
我老了 ,最珍重的话太过沉重,遇到一位老人,是北京人,用很慢很慢的时间,
我喜欢朋友说的一句话:喜欢生活在古代,又认出我是一个陌生人,
